各分工会:
为了使广大代表充分行使民主权利,切实履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职能,推动学校持续、健康、和谐发展。根据召开教代会有关程序和规定,特向广大代表征集提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范围
提案要在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切合学校实际情况和职责范围提出问题。提案内容应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深入一线调研、精心提炼总结,可涵盖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师资队伍、服务师生、校园文化与环境、其他校务等方面内容。
二、提案要求
1、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提案工作,向广大教职工及代表宣传提案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提案工作的目的,积极支持教职工和代表为学校改革和发展建言献策。
2、教代会代表应在广泛听取本单位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就学校改革与发展的全局性工作和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重要事项提出提案,提案应注重调查研究,力求情况准确。
3、提案可由1名代表提出,并有2名以上(含2名)代表签名附议。代表联合提出的提案,发起人签名应当列于首位(代签无效)。
4、提案应包括案名、理由及整改建议或措施三部分。提案要一事一案,用钢笔填写或电脑打印提案表,姓名一栏要求书写工整,并须手写签名(代签或打印无效),提案表一式两份,方案清楚明了,书写字迹工整。
三、其他事项
1.提案交至工会办公室(综合楼1123房间),联系电话:62508018
2.本次提案征集自通知之日起,至2021年12月15日截至。
河南工程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1年11月25日